陕西检察紧扣“三个关键词”保护红色资源
□ 本报记者 郑剑峰
□ 本报通讯员 范继东
作为延安精神发祥地,陕西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全省境内大量革命文物旧址犹如闪亮的“红色坐标”,在三秦大地熠熠生辉。
据不完全统计,陕西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22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29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0.4万件套。
这些“红色坐标”的保护状况如何?保护工作的痛点、难点有哪些?如何把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体现在履职办案中?陕西检察机关给出三个关键词:寻访、保护、传承。
寻访
经过缜密思考、充分调研,一场旨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的“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拉开帷幕,陕西检察机关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按下新一轮“启动键”。
“要把专项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加强革命文物司法保护。”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说。
从延安宝塔山下的革命旧址,到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圣地照金;从渭水河畔的渭华起义纪念碑,到汉水流域镇巴革命烈士陵园,每一处都留下了陕西检察人的身影。
在寻访活动中,陕西检察机关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革命文物和遗迹开展全面摸排,深入调查了解是否有遗漏、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对发现的应予保护但未纳入地方保护名册的革命遗迹,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
截至目前,陕西检察机关已寻访红色旧址760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立办案115件,实现了全省各地市全覆盖。
保护
陕西检察机关在寻访中发现,仍有一批红色资源面临受损风险,有的保护措施缺失,有的正在遭到破坏……
陕西检察机关将破坏烈士纪念设施、妨害革命文物管理、涉革命文物诉讼案件违法审判等8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和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针对群众举报、寻访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失职渎职行为,“四大检察”齐发力,全体干警同参与,履行检察职责,拭亮蒙尘的“红色遗迹”。
西安、延安、汉中……陕西检察机关保护红色资源的场景频现。
对革命旧址的保护,既要着眼于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个案进行保护,更要推动职能部门全面排查、建章立制,形成长效保护机制。
“榆林红色资源丰富,现有革命旧址369个,除了加强个案保护,我们同多个职能部门联动,建立了长效机制。”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立平告诉记者。
“革命旧址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保护好革命文物,检察机关使命在肩。我们要在办案履职中全力书写‘红色检魂’的行动自觉,让这些红色党史‘教室’闪亮起来,成为党员干部们重温初心、牢记使命的瞻仰参观‘打卡地’。”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说。
传承
“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的目的和初衷,就是要用心用情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感受颇深。
“我们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努力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真正把‘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实落细。”专项活动开展后,陕西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韦媛媛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这些感悟和体会都印证了陕西检察人在体悟成效中充分汲取“红色基因”的思想自觉。
如今,无论是宝塔山下、延河之畔,还是照金村里、薛家寨上,你总能看见一抹耀眼的“检察蓝”,这是陕西检察人在寻访、在保护、在传承。
“陕西检察机关将不负人民重托、无愧历史使命,扎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红色资源的寻访、保护,让红色基因和精神血脉代代传承,用‘红色检魂’在三秦大地上书写陕西检察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王旭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