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5月10日电 (记者 刘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海龙1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重庆市40家基层法院已全部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共计为1093个乡、镇、街道、园区、重点企业等选配1116名联系法官,实现法官对接街道、乡镇、园区全覆盖与司法服务基层全覆盖“两个全覆盖”。
“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是以建立联系法官机制为基本框架,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在街道、镇、乡、区级以上园区各选派一名员额法官定点联系,协助开展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社会治理等工作。法官优先从人民法庭法官、院机关庭长副庭长和40岁以下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员额法官中选拔。法官数量较少无法实现一对一联系的法院,一个法官可联系不超过两个街道、镇、乡、园区。有条件的街道、镇、乡、园区管委会可设立法官工作室。
这一工作机制是要通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联系法官可以根据街道、镇、乡、园区委托,对争议较小的民事纠纷开展释法明理,将矛盾化解于诉外;根据街道、镇、乡、园区需求,参与重大案件、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调处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针对多发、易发矛盾纠纷,及时向街道、镇、乡、园区提出建议,变事后审理为事前预防。
这一工作机制还将方便有诉讼需求的困难群众。联系法官可以协调本院相关部门开展上门立案、网上立案、诉前调解、送达、协助执行等事务,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带案回访,通过入户走访、与群众交心谈心,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及时做好判后答疑,督促自动履行或引导申请执行。
尤其是对农村多发的“三养”、农地流转、相邻权、侵权等纠纷,确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联系法官可以采取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当庭宣判等方式进行巡回审理。
此外,孙海龙特别强调了“一街镇一法官”工作开展应坚守依法、公正、中立原则。他解析,按照法理来说,法官应依法居中审判,避免过多参与到纠纷中,尤其是与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过多接触。而“一街镇一法官”工作中的联系法官参与调处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该法官不得参与审理,避免社会公众及案件当事人对法官是否能够居中裁判产生质疑。联系法官应对参与调处但未参与审理的案件,不得接受委托违规干预过问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