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布今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甘皙)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6家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据悉,其中一个典型案例为:2020年7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露曦(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
经查,露曦(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包某某、陈某某等27名劳动者2020年1月至7月工资2264368.47元。2020年9月1日,朝阳区人社局向该公司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2020年9月9日前支付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0年11月16日,朝阳区人社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该公司支付包某某、陈某某等27名劳动者工资2264368.47元,并按应付工资5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132184.24元,同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罚款2万元。
朝阳区人社局将就该公司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赔偿金及应缴纳的罚款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公布的案例还有北京蒙歌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尹某某、彭某等33名劳动者2019年9月至12月工资356170.01元;定军山影业有限公司拖欠赵某某、李某某等22名劳动者2020年1月至10月工资1197918.12元;北京市标致家具有限公司拖欠陈某某、孙某等79名劳动者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工资2248203.32元;北京市明德学校未依法缴纳李某某2009年11月至2012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38222.26元;北京雷豪嘉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缴纳孙某、豆某某等6名劳动者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社会保险费91801.68元。
甘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