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防城港3月26日电 (周明通 王勇 黄伟珂)广西防城港海警局26日披露,防城港某企业因填海项目环保违法施工,被处以15万元罚款。据悉,该案是广西海警首次援引《海警法》查办的第一起海洋工程未按环评要求擅自施工案。
据防城港海警局介绍,涉事企业填海项目属广西重大海洋工程,工程海域权属工业用填海造地34.397公顷,工程总造价约25亿元。2020年12月,防城港海警局接广西海警局海洋综合执法组涉海项目违法线索通报后,对该案立案调查,并第一时间制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涉案建设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经依法查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2月21日,涉事企业未按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海洋环境报告书的要求,没有采用先围后填的方式在其权属海域范围内擅自施工填海,共累计填海1.5894公顷,工程土方约10万方。
图为涉案重大海洋工程未按环评擅自填海航拍图。 防城港海警局供图3月15日,防城港海警在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建设单位处以15万元罚款。
3月25日,涉事企业已如数交纳罚款,并表示下一步将依法依规建设海洋工程,确保海洋生态不受损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