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弹城”旧址遭破坏,警示红色文化旅游开发勿跑偏
本报评论员张典标
当前,各地正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种红色旧址是学习党史不可多得的生动课堂。但是,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绵阳市梓潼县“两弹城”旧址院部大楼,竟在未申报审批的情况下,被旅游开发企业破坏得面目全非。县政府曾出面阻止,但未能成功。
“两弹城”是九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院部旧址,“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于敏、王淦昌、邓稼先、朱光亚等杰出科学家,都曾在此隐姓埋名,先后完成原子弹和氢弹的设计方案。
如今的“两弹城”,已经褪去神秘面纱,成了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去年还入选了全国“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
“两弹城”旧址院部大楼的遭遇再次给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敲响了警钟。
红色旧址见证着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历史,是涵养红色气质、传承优良传统的教科书,不可再生,更不可替代,具有重大的政治、教育、历史和文化价值,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护。对各种红色资源的开发利用,都要建立在妥善保护的前提之下。
“两弹城”旧址所谓的“开发利用”,却是建立在“原貌破坏”“改作他用”的基础上,哪里谈得上保护?这也警示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事前认证审批、事中监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偏,避免开发企业“任性发挥”,盲目、过度开发。
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在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总体来看,红色资源的保护任务依然艰巨,时间依然紧迫。在一些地方,红色资源存在保护范围不足、权属不明、管理分散等多重困境,导致了保护不到位、利用不规范、管理不及时等问题。
在“两弹城”旧址的被破坏过程中,企业敢无视当地政府部门阻止,原因之一是梓潼县二十多年前已将旧址以60万元卖给企业。由此带来的权属问题,导致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在旧址申报、保护和开发利用过程中处于被动和尴尬境地。这个教训非常深刻,需要在制度层面弥补相应的空白和漏洞,守好红色资源的安全底线。
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也需要加强顶层设计,防范跑偏走样。目前,我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仍缺乏国家立法支撑。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杲云就建议制定《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法》,系统规范红色文化资源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弘扬和利用、保障措施等内容,确立适应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发展需要的基本制度,填补法律空白。
目前,破坏“两弹城”旧址的企业已被责令恢复“两弹城”原貌,但愿此次风波能给各地提个醒,加强监管,加强统一协调,避免瞎折腾,让红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应有的教育、熏陶、激励、传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