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宁夏供销合作社获悉,近日,自治区政府《关于商请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的函》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研究,同意确定宁夏为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
2019年来,宁夏供销社系统创新提出并实施现代、开放、市场、数字、活力“五个供销”转型发展新思路,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拓展,起到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引领作用,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国总社的充分肯定。其中与时俱进入轨“互联网+”“数字经济”“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时代快车道,大力发展“数字供销”取得显著成效。仅2020年,全系统依托总社“扶贫832”平台和“供销e家”,助力宁夏消费扶贫,线上销售地方特色农产品金额达7512万元。牵头组织全区20多家农业企业参加了全国多个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并开展网络直播带货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展会累计现场交易额434万元,协议交易额2.2亿元,“数字+展会”“线上+线下”为解决我区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提供了“供销社方案”。2020年,编制《宁夏供销社“数字供销”建设项目建议书》,2021年经自治区政府研究列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并致函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与总社协商共同建设“数字供销”全国示范区。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表示,希望双方加强合作,推动宁夏“数字供销”高质量发展,切实把“数字供销”打造成为宁夏的新名片,为深化宁夏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提供新动力,更好服务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探索形成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宁夏日报记者 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