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5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警方1月5日通报称,针对交通“碰瓷”违法犯罪行为,警方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20年12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交管、网安、公交等多部门多警种联动,集中开展收网行动,共刑事拘留相关犯罪嫌疑人33人。
自2020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强化科技信息技术在警务实战中的应用,围绕交通事故“碰瓷”案件的规律特征,创新建立研判预警系统,从人、车、事故等多维度、多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全面监测交通事故“碰瓷”可疑情况,全面查找利用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步行等方式进行“碰瓷”嫌疑人员,并对幕后的犯罪团伙进行深挖串并。
据交管局事故处负责人介绍,通过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和专业模型的分析研判,切实提升了对利用制造交通事故实施‘碰瓷’违法犯罪的发现效率和深挖能力。
在调查中,专班民警全面回访“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关联事主,逐步明确了重点线索和犯罪嫌疑人,及时联合各分局开展落地核查。经过多日的缜密侦查,在掌握了犯罪人员组成、作案流程等情况后,专班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并决定于12月8日开展收网行动。当日,专班调集200余名警力,先后在全市14个区进行收网,3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侦办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刑侦总队二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抓获的嫌疑人作案手段主要分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驾驶机动车利用事主存在随意变更车道、违规转向等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故意制造对方全责、己方无责的剐蹭交通事故,然后以“私了”的方式向事主索要高额赔偿;
二是专门选择公交、客运车辆为目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抓住上述司机人员顾及影响“年终无事故责任”的心理,对运营载客的车辆进行“碰瓷”,索要高额赔偿;
三是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在路口、非机动车道内、人行横道、停车场以及道路较窄路段,利用机动车驾驶员观察盲区或应急措施不当,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以受伤倒地、物品受损为由,向事主索要赔偿。
据了解,在此次打掉的犯罪团伙中,以杨某音、翟某刚、石某生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涉案人员共有10余人,团伙成员年龄大多在24至40岁之间,在密云区活动,多人曾因“碰瓷”被打击处理。办案部门经对该团伙相关的事故车辆进行串并,发现多达50余辆,车型以宝马、奔驰等为主,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除了团伙作案外,还有驾驶出租车单独作案的情况。有部分犯罪嫌疑人以出租车司机身份为掩护,利用其熟悉交通规则的“便利”,驾驶出租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其车辆属于营运车辆、需向出租车公司缴纳“份钱”、耽误营运收入为由,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事后对车辆“小修小补”掩盖痕迹,伺机再次“碰瓷”作案。如王某驾驶出租车多次制造交通事故涉嫌实施“碰瓷”活动,初步核实涉案金额16万余元。
在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碰瓷”的案件中,王某宁骑乘自行车制造交通事故较为典型,其谎称手机掉落受损实施“碰瓷”,经调查,其多次作案,涉案金额1.8万余元;某公司“外卖小哥”张某海多次驾驶两轮电动车制造交通事故实施“碰瓷”,涉案金额1.5万余元;贺某以步行的方式在停车场制造交通事故实施“碰瓷”,涉案金额1.5万余元。
北京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驾车行驶过程中,首先要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行驶,尽量在车内安装前后行车记录仪,遇交通事故,可根据影像判断事故责任,并为警方提供“碰瓷”违法犯罪的证据。当遇到交通事故,对事故原因存疑时,切勿图省事选择“私了”,应主动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等待民警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对方强烈要求“私了”并存在威胁恐吓行为的,要提高警惕,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
北京警方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严厉打击利用交通事故“碰瓷”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城市交通和社会治安环境,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