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记者从宁夏公安厅网安总队获悉,一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散布“银川新世纪冷链发现食品携带新冠病毒”的消息。
经查实,为谣言。
目前,此人已被贺兰县警方依法行政处理。
11月15日下午3点,贺兰县公安局立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女子贾桦(化名)在朋友圈散布谣言:
“银川一批猪头肉查出新冠阳性,由天津港运送到新世纪冷链,一名贺兰女子进货五十件拉至贺兰海吉星物流园,货物并未销售。目前新世纪、海吉星都已被封闭,请大家在解封前请不要前往这两个地方。”
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根据线索,民警很快将贾桦传唤至立岗派出所。
据贾桦交代:她通过同事李士飞(化名)的朋友圈看到这则消息,未经核实,便在自己的朋友圈进行转发。
转发十分钟后,贾桦意识到消息来源不明,容易造成不良影响,随即对该消息进行删除。
虽然删除了,但该消息还是在朋友圈引发不良影响,贾桦的行为涉嫌违法。
民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贾桦进行行政罚款,并对贾桦同事李士飞做出相应处罚。
同时,警方对贾桦在朋友圈散布的谣言来源,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传播散布谣言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社会热点、敏感消息的传播
转发时一定要核实
确定是否得到官方证实
造谣一张嘴
辟谣跑断腿
前车之鉴
必须引以为戒
造谣者
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
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