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益诉讼案件的追根溯源,推动了《银川市建设项目施工降水暂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凝聚起保护水资源的合力。7月28日,记者了解到,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督促收回污水处理费、水资源税2000余万元。
事情源于2020年10月,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一名干警在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开展跟案锻炼学习,发现辖区有3家建设单位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便将施工降水排入排水管网。经过调查核实,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向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3家企业依法办理排水许可。
案件虽然办结,思考却未止步。银川市每年都有大量建设工地,其他建设单位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施工降水排入市政管网,增加了污水处理成本,汛期还会增加城市内涝风险,能否增加措施降低这些风险隐患?
随即,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向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汇报,两级检察院组成办案组,先后走访银川市市政、住建、水务等行政机关,以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为突破口,抽丝剥茧,进一步查明2019年至2020年期间,银川市三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未办理取水许可129项,未办理排水许可64项,造成地下水资源被无序抽采和排放,且这些项目都未缴纳水资源税和污水处理费,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结合案件办理,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建议对《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增加建设领域取用地下水及节约用水的相关内容。
调查中,办案组发现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信息不对等、沟通协作不畅,是造成地下水资源长期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为此,银川市两级检察院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分别向市政管理局、水务局、税务局、综合执法局等6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月1日,银川市水务局、市政管理局、税务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审批局6家单位联合下发的《银川市建设项目施工降水暂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地下水资源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银川市各行政机关也积极行动起来,督促取水单位安装水计量设施,在征得行政机关同意后将地下水排入附近沟道、湖泊,既实现了生态补水,也极大地缓解了排水管网的运行负荷。(记者杨超实习生武治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