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宁夏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我区优质营商环境,我区制定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全区企业投诉工作方案》,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着力解决企业设立、生产、经营或者终止过程中的具体困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方案》公布了受理办理主体和投诉受理渠道。自治区和五市12345热线开设企业服务专区,“7×24小时”受理企业的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的诉求。区市县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公共服务部门为诉求办理主体。受理渠道有3种,一是五市12345热线设立企业咨询投诉专席,设置“3”号按键一键转入受理企业咨询投诉;二是通过电子邮件(nx12345@126.com)受理企业咨询投诉;三是通过“我的宁夏”政务App的网上12345线上渠道受理企业咨询投诉。
《方案》明确了投诉主要受理范围。被投诉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规范,失职渎职、相关监管不力,致使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人履行职责拖拉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未按规定时限办结,致使企业办理事项延误或者造成损失;被投诉人执行公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人应享受的政策得不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被投诉人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强制征订各类报刊杂志,强行要求参加各种评比、达标活动,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之外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受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投诉;政府职能部门因业务需要,委托或中标等第三方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企业投诉第三方服务机构时,相关职能部门未及时受理。
此外,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及已经由公、检、法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涉及军事机关的投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的投诉举报;投诉人与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而提起的投诉;与投诉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投诉;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理由与请求的投诉;匿名投诉等不予受理。
《方案》还要求,要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承办情况,对重点问题实行“红黄黑”榜督办。建立联合专项督查机制,由本级政府督查部门牵头,联合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将企业诉求办理列入督查项目,定期组织督查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可追溯。(宁夏日报记者 周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