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德7月12日电 (记者 吕巧琴 叶茂)福建宁德市霞浦县纪委监委12日通报3起疫情防控不力典型问题,并对3名人员的相关问题给予党纪立案审查。
通报称,松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叶飞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涉疫风险人群转运隔离不及时不到位;对居家隔离人员核酸检测未落实应检尽检要求;对区域管控要求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及不良影响。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叶飞舟松城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县纪委对其相关问题给予党纪立案审查。
此外,松城街道中乘社区党总支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阮晓俐,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对其相关问题给予党纪立案审查;霞浦县自然资源局松港所所长陈阵,在担任高风险区域网格长时擅自离岗,经劝返后仍未及时返回,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对其相关问题给予党纪立案审查。
7月11日0时至24时,宁德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例,均为隔离管控对象。7月3日以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例、无症状感染者86例,均在霞浦县。
通报称,当前霞浦县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案例为戒,对照检视自身,全面排查、迅速整改疫情防控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漏洞,加快弥补短板弱项,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
另据霞浦县公安局11日通报称,该局查处了2起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件。
7月9日,曾某某(男、54岁、霞浦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在松城街道宏翔新村封控区翻越隔离围挡,违反了疫情防控要求,被巡逻民警查获;同日,江某(男、57岁、霞浦籍)为方便出行,擅自破坏松城街道兴贤社区门口隔离围挡,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被巡逻民警查获。
霞浦县公安局称,曾某某、江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霞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目前已对曾某某、江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