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6月24日电 (记者 张一辰)“全省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足审判职能,明确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态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思泓24日表示。
当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全省法院十年来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开展禁毒综合治理的总体情况,并对一批体现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件进行发布。
据统计,2012年至今,陕西全省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5506件,判处被告人20674人,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5285件,判处被告人20382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814人,占重刑犯的15.9%。
在当日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子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毒品海洛因,并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阿子某某贩卖毒品数量大,仅查获的毒品即达10196.45克,且驾车逃离现场,归案后拒不认罪,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阿子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表示,近年来,境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实施大宗毒品犯罪,且出于逃避打击和包庇团伙成员目的,归案后对犯罪事实拒不供认,给案件侦办造成较大困难。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通过审查手机恢复数据、语音通话记录、汇款监控视频等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客观还原了阿子某某与上线联系购买毒品、协商托运以及出售毒品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严惩。同时,该案对“零口供”毒品案件的侦破、取证和审理具有指导意义。
据介绍,为解决毒品犯罪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法定刑跨度大,各地刑罚把握不一问题,陕西省法院组织调研论证,制定《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数量和刑罚参考意见》,对毒品犯罪中的法定、酌定从宽、从严处罚情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全省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刑罚标准。
在突出打击重点方面,范思泓表示,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把禁毒工作与扫黑除恶斗争紧密结合,严惩涉毒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取得禁毒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