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23日电 (徐婧)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获悉,北京近期在丰台区、通州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布实施118个事项的“一照(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企业法人或个人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行业许可证、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政府核发的有效证件(含电子证照),即可全流程完成事项办理。
据介绍,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市民办事、最大化减少事项申请材料,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极简审批”,北京在丰台区、通州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布实施“一照(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共推出一照(证)通办事项118项,涉及行政许可类、行政确认类、行政给付类、行政裁决类和其他行政权力类事项。
4月30日,北京印发《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照(证)通办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明确了“一照(证)通办”的概念,即企业法人或个人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行业许可证、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政府核发的有效证件(含电子证照),即可全流程完成事项的办理,其中包括政府部门能够直接从“后台”调取、无需办事人再提交证照的“零材料”办理。
当日,申请人王先生到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有效期届满延续业务,此项业务按以前的要求需提供汽车租赁企业法人备案表、汽车租赁车辆备案表、汽车租赁企业人员信息表、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大厅工作人员在王先生取号时,告知其目前丰台区推出了“一照(证)通办”试点工作,该事项可以采用授权调取电子营业执照办理,无需提供其他材料。王先生授权后,窗口人员帮助其成功办理。
据了解,为了给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高效安全的环境,各部门紧紧围绕“中高频事项”,通过审批制度改革、数据互通互联,减少审批环节、精简申请材料,推出一照(证)通办事项,加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联动(即“审管联动”),积极争取并充分利用国家“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数据和北京市企业信用数据,推进分级分类受理、审批和监管,确保一照(证)通办事项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做好电子证照数据管理方与使用方的对接,完善相关领域电子证照数据,全量补录历史数据,实时推送最新数据,确保电子证照数据运行环境安全平稳,数据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下一步,北京市相关部门将根据三个地区试点实施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工作,及时扩大改革实施范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