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意见》要求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四部门联手,重申并严格“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这一监管红线,给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互联网的晴空,不让孩子在直播间的喧闹中迷失自我。
事实上,早在2020年,最高法就在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未成年人打赏支出法院应支持返还。2021年2月,多部门也曾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但是,“熊孩子打赏主播12万”“16岁女孩打赏主播,55万家当挥霍一空”之类新闻还是屡屡出现,这背后是一个个被带偏甚至误入歧路的未成年人,是一个个被伤害的家庭。这也说明,相关规定仍未得到有效落实,有一些平台对未成年人保护不上心、不认真,乃至心存侥幸,“偏门”“后窗”还是通行无阻。
这次《意见》有的放矢,提出了精准的技术限制。《意见》指出,榜单、“礼物”是吸引青少年“围观”互动的重要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未成年人心智还未成熟,看到“榜单”“排名”,就可能被诱导,挥霍父母的血汗钱只为博一个头部排名,换一句主播小哥哥、小姐姐的互动。取消“打赏榜单”,消除的不仅仅是直播间里的攀比风气,也让未成年人不迷陷于“金钱至上”“走捷径致富”的畸形价值观,不会亏了“荷包”还又迷了心智。
部分平台为了吸引粉丝掏钱打赏,刻意设置“PK惩罚”,胜利方主播可以按照所谓“规则”惩罚失败方主播,惩罚方式包括针扎眼角、吃食盐等,花样频出毫无底线。《意见》对此针对性地规定,平台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需要在技术手段上解决,更需要各家平台在企业价值观上厘清是非对错。各平台要从“塑造什么样的未来人”的高度,深刻认识规范网络直播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要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贯彻在互联网产品开发、模式应用中。
让禁止未成年人打赏走到实处,不仅要利用强制手段堵上“偏门”,还要加强价值引领和思想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对网络直播不良风气的“免疫力”,为未成年人的网络健康戴上法规和意识的双层“保护罩”。
(文丨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