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在防性别歧视、严打拐卖妇女等方面新增了一批条款,其中,在防性别歧视方面,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孕产期女职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
怕怀孕生子影响晋升,是不少职场女性的担忧。笔者一位朋友曾讲过身边一个真实例子:A是典型的职场女精英,工作能力很强,却因为怀孕而在一次重要的职位竞逐中落败。现实中,A的遭遇并非个案。这也是职场性别歧视问题一直广受社会关注的重要原因。据悉,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共收到逾42万条公众意见,其中保障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期间的休息休假权益等方面的意见较为集中。修订草案二审稿新增这方面的条款,增强对女性就业的全方位保护,正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之举。
当下,保障“她权益”,打造生育友好型环境,渐成社会共识。有针对性地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无疑为保障“她权益”迈出关键一步。不过,要打造生育友好型环境,让职场女性放下“不愿生”“不敢生”的顾虑,还需软硬结合。
何谓“硬”?即法律法规落实要给力。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妇联等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合力。通过审理并公开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普法力度,鼓励职场女性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警示教育企业莫踩法律红线。
何谓“软”?即做好各方面配套工作,为保障“她权益”营造良好环境。如,针对企业担心鼓励生育会增加用人成本的问题,不妨考虑建立政府和企业共担生育成本的机制,通过实施税收优惠等分担企业成本;如,针对婴幼儿妈妈负担较重的问题,要大力发展婴幼儿托育制度与机构,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托育服务等支持家庭的公共服务,让职场妈妈能安心去上班;再如,针对职场爸爸对育儿参与不足的问题,要在建立健全职工生育休假制度中兼顾男性育儿假的需求,让职场爸爸与职场妈妈共同履行家庭责任,如此,亦有利于改变“生养孩子只是女人的事”的传统观念。
尊重女性,尊重生育,不仅关乎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亦关乎民族未来、人类延续。全社会都应从这一高度充分认识女性生育的重要性,积极为女性生育及家庭和谐营造更为友好的工作环境、社会环境,以爱和温暖回报女性孕育生命的伟大。
(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