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方案提出,三年共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三年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
《行动方案》提出,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2022—2024年共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万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各地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的奖励力度。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负责部门和职责分工,按年度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在方案实施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
中国残联党组书记 理事长 周长奎:文化程度低、就业能力弱是残疾人就业难的突出因素。各级残联组织,要结合本地的残疾人就业实际情况,要有具体的安排、部署和措施。要在摸清残疾人就业底数上见行动,在县一级,基本上就要做到一人一案,要在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残疾人就业上见行动。
实施十项行动 全力助推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行动方案》中,还提出将在三年内实施十项具体行动,中宣部、工信部、人社部等多部门今日也就此进行了工作部署。
当前,我国还有800多万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未实现就业,《行动方案》决定,在三年内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等十项行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俞家栋:人社部门要将残疾人就业服务纳入人社部门10+N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按规定将残疾人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参与残疾人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引导技工院校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的培训项目。面向残疾高校毕业生,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事业单位带头安排重点服务对象范围,纳入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对象范围,纳入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对象范围,落实各项补贴资助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 王鹏: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指导具备能力、条件的平台、企业、电商落实落细《行动方案》要求,重点可以针对性地开展专门就业通道,直接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对于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要适当减免其加盟和增值服务等费用,减轻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负担。
全国工商联社会服务部部长 李飞:发挥工商联已有平台载体作用,引导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民营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开发定向岗位,创新招聘服务模式。聚焦高校残疾人提供就业帮扶,引导民营企业设立残疾人见习岗位。引导民营企业为农村残疾人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防止因残返贫。要将民营企业助残就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借鉴和示范。
《行动方案》提出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多种形式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
中宣部新闻协调小组副组长 高广志:请各宣传单位围绕主题、盯准目标,在就业法规政策、《行动方案》系列行动、就业先进典型、扶残就业先进政策4个方面进行重点宣传,全力做好就业宣传年。
(总台央视记者 高磊 郝亮 张译丹 永州台 袁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