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发现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输出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时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开鸡西,确需离开鸡西的须持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具的出城证明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2月20日起,启动全市区域核酸检测(具体轮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社区(村屯)通知的时间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前往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时,请主动出示“龙江健康码”等信息,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工作流程。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三、区域核酸检测期间,兴凯湖机场、鸡西火车站、鸡西西站暂停外出服务,长途客运车辆、域内所有公交车暂停营运,高速公路实行交通管控。区域核酸检测结束后,根据检测结果调整管控政策。
四、全市棋牌室(麻将馆)、剧院、歌厅、舞厅、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等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景区景点暂停开放。
五、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六、洗浴、影院、餐饮服务单位、宾馆、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实行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七、二级及以下民营医院对现有住院患者封闭管理,停止接诊;所有个体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室)暂停营业。禁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上门静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各类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等药品,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对该报告不报告的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十、全市各类幼儿园暂停幼儿入园,各级各类各学校、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活动,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中小学生和幼儿为对象的各类托管服务机构暂停经营。
十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须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十二、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鸡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公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总台记者 张艺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