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2月11日电(黄龄亿)11日,记者从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已制定出台《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推出了153项改革事项,涵盖了国家明确的101项和杭州特色的52项,以及暂时调整适用的3部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去年9月,国务院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城市开展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试点的层级高、影响深、力度大。
《实施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杭州市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全国领先,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在主要内容上,《实施方案》明确了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等十个方面。
以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为例,杭州推出11项改革事项,如简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探索建设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结合实际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实行并联审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