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铜峡市青铜峡镇广武村村民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该村有木炭窑,烟气呛人。接到督办件后,青铜峡市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深入现场进行核查,并对木炭窑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及时拆除违规厂房。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木炭窑位于青铜峡镇广武村6队,该地块由原广武乡出让给宁夏青铜峡国家粮食储备库。由村民郭某某在此私自搭建6孔木炭窑,进行烧制加工木炭,无营业执照、环评验收手续、土地审批手续。并配建简易尾气收集装置,院内堆放大量木材和木炭成品,现场无近期生产痕迹。经走访木炭窑周边常住村民,均反映近期该木炭窑未生产。
由于该木炭窑属于明确清理整治的“散乱污”对象,青铜峡市当即责令郭某某于12月20日前拆除木炭窑,于12月25日前拆除除尘设备,清理堆积的木炭、木材,做到“两断三清”,并对场地进行整治、恢复原貌。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另外青铜峡镇对宁夏青铜峡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人约谈提醒,要求在辖区范围内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规定污染环境的经营项目。青铜峡市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常态化巡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源企业(作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作坊)异地转移、死灰复燃。(记者蒲利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