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如何?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满意吗?让第三方来评估!近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
据介绍,为进一步全面掌握当前全区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满意程度,今年10月,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评估。本次评估对象分为四类,第一类为5个设区的市政府,第二类为22个县(市、区)政府,第三类为33个区直行政执法部门,第四类为12个以综合协调监督为主要职责的部门。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四类评估对象,相应设置一、二、三级评估指标。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十大方面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公众满意度测评。
前期,第三方评估公司完成了评估指标体系细化工作,开展了对市、县(市、区)、区直部门门户网站的信息检索和整理工作,进行了公众满意度测评。截至12月14日,共有党政机关31158人次,村(居)、企业群众15286人次参与满意度测评。(记者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