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好评返现绝迹还有多远返现红包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或被禁止
□ 本报记者朱宁宁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已经落下帷幕,“剁手党”开始沉浸在拆箱喜悦中。不少人发现,快递盒子里除了自己购买的商品之外,还经常会多出一张小卡片。这些小卡片有着同一个目的——求好评。消费者只要按照商家的要求,凑够字数和图片,发送五星好评并截图,经店铺客服确认后就可以获得金额不等的红包。
“好评返现”的现象由来已久,甚至很多消费者已经把刷好评返现当作司空见惯的事。“好评返现”一般金额不大,表面看起来似乎无伤大雅,但实际上带来的危害却不小。不但违反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的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义务,损害其他商家的合法权益,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扰乱网络交易秩序,长此以往还会破坏平台经济的诚信规则和诚信文化,进而影响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长远发展。
鉴于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让“好评返现”绝迹,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引导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建议大力整治破坏市场秩序的“好评返现”行为,采取多种举措,继续完善加强电子商务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引导消费者合法理性消费。
好评返现乱象丛生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好评返现”小卡片,大多数消费者会采取不理会的态度,但也有一些消费者觉得这相当于“薅羊毛”,是“回血”的好机会,因此会选择欣然收下。
由于很多“晒图有红包”的金额并不低,甚至十几元的商品“好评返现”却能达到三元、五元之多,因此,通过“好评返现”方式“回血”的人并不在少数。有的消费者会为此而违心给出好评,哪怕与真实购物的体验不符甚至相反。一些尝到甜头的消费者还会主动去问商家是否有“好评返现”。还有个别人动了歪心思,在拿到晒单返利之后随即退货。
但“好评返现”背后其实存在种种乱象,使得消费者在“薅羊毛”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风险。比如,有不少人因为“好评返现”被商家欺骗和糊弄,给出好评后并没有拿到返现;有的给了好评之后才发现返的并不是现金而是优惠券;还有的实际返现金额与之前承诺并不相符。曾有媒体报道,有消费者因写好评后商家未能返现将商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理由是“好评返现”本质上是一种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应受法律保护。
此外,消费者参与“好评返现”还有可能掉入电信诈骗的陷阱。好评卡的返现方式一般都是加客服微信再返,这也极其容易泄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从而带来风险。
影响诚信体系建设
“‘好评返现’跟此前曾形成产业链的‘职业刷好评’行为,实质是一样的。‘职业刷好评’经过严厉打击目前基本销声匿迹。但是‘好评返现’仍处于灰色地带,已经成为电商领域的‘牛皮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基于贪小便宜等人性弱点,一些消费者明知这种行为不道德,但一旦有机会仍会违心给出好评,导致出现消费者之间的“好人互害”模式。
一方面,由于消费者在给“好评”时,并不能一定会保证客观、真实,导致后续消费者无法获得客观、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作出错误判断。与此同时,当“好评返现”成了一种潜规则,就会引发“剧场效应”,恶化经营环境,导致成本提高,一些商家就会把返现成本加到商品价格中,消费者跟着一起埋单。
“此外,‘好评返现’大行其道还会毒化社会风气,导致彼此不信任。商家说的,消费者不信,别的消费者说的,消费者也不相信。这种互不相信的模式对诚信体系的建设非常不利。”刘俊海说。
完善电商法律制度
其实,针对“好评返现”,我国现行法律并非空白。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介绍,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多位代表提出议案,认为目前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等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有待明晰,建议对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据悉,全国人大财经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对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该委将密切关注互联网经济发展,在相关立法、监督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相关代表议案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推动解决议案所提问题,同时加强修法研究,不断健全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法律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那么,消费者这种为了返利违心给好评的行为到底违不违法呢?对此,业内观点不一。有观点认为,给不给好评的决定权掌握在消费者手中,这是消费者处分自己权利的体现,“好评返现”严格来说并不违法。但也有观点认为,“好评返现”中的虚假评价会误导其他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整体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上,消费者参与‘好评返现’的行为,不仅不道德而且违法。”对此,刘俊海认为,商家收买贿赂一些缺乏自律意识的消费者,消费者和商家以利益为勾连,双方之间给好评拿红包的行为已经构成共同侵权。
鉴于此,刘俊海认为,要想真正遏制“好评返现”的现象,除了平台和电商应回归主业,努力提升商品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等,通过改善消费体验,提高自身竞争力,靠真本事和同行公平竞争。与此同时,消费者也要自觉抵制,不应当违心给出不实评价。
“治理‘好评返现’的一个重点,是要规范经营者,尤其是要牢牢牵住平台经营者这个‘牛鼻子’。”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指出,外卖和电商平台上“好评返现”屡禁不止离不开某些平台的“推波助澜”,平台负有监督失职的责任。
目前,虽然国内一些大型电商平台制定的经营规范中已经把“好评返现”列为违规行为,将对发现违规的商家进行处理,比如将相关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部分平台对于“好评返现”还设置了相应的举报入口,但实际中却一直“雷声大、雨点小”。
在胡刚看来,一些商家之所以一直钟情“好评返现”的招数,与目前平台采取的评分体系无不关系,也反映出平台的规则存在漏洞。由于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包括“好评返现”等行为,很多人网上购物都会把用户评价、交易信息等作为选择店铺的重要参考。这种情况下,商家为了获得高评分,获得平台的流量倾斜,就会想方设法弄“好评”,由此导致“好评返现”屡禁不止。
鉴于此,胡钢认为应当加大对于平台的处罚力度和监管力度。同时,平台应当调整和完善现行的评分机制,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再给“好评返现”存在的土壤。
“监管者要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行政监管和处罚权限。”刘俊海建议,对于“好评返现”,可以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加以监管,建立“好评返现”黑名单,及时将“搅局”平台以及商家纳入失信黑名单进行严惩。
记者手记
违心违法的好评返现当休矣
□ 朱宁宁
没有人喜欢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谎言的世界中,哪怕是网上的虚拟世界。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在不少消费者眼中,网购店铺的评分是一项很重要的数据,下单前先习惯性地看好评是许多人惯常的网购消费习惯。然而,这个习惯正在慢慢地发生变化。很多人都感觉,如今想看个真实的评价,越来越难,而且“大家说好的,未必好”。评论区里开始越来越多地充斥着大量的明显缺少真实性的虚假好评,内容基本千篇一律,皆是好评模板。比如,“质量不错,与卖家描述的基本一致,还是挺满意的”“卖家服务挺好的,沟通挺顺畅的,总体满意”等等。很多消费者不得不留个心眼,专门挑差评看,出现了“只看差评不看好评”的新消费习惯。
对商品进行客观评价,是消费者的合法正当权利。通过这种评价体系,其他消费者可以得到参考,商家也可以接受监督,更好地提供服务和产品。然而,当商家通过蝇头小利的返利方式诱导消费者给出好评时,这种评价体系就变了味儿。一些消费者为了获得返利,即便对自己的消费体验并不满意,仍然会违心给出好评,导致好评不再具备参考价值。
“好评返现”金额虽小,危害却并不小,不但扰乱网络交易秩序,也违反了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长此以往,人人都有被误导消费的可能,“好评返现”的成本最终也会由全体消费者集体“埋单”。真正遏制“好评返现”,除了要有法律法规的支撑外,也需要消费者坚决抵制,切勿为了几块钱沦为商家“棋子”。同时,平台也要履行义务,采取必要的严防严控措施。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健康的网购环境需各方合力创造和维护,诚信也应当是各方必须遵守的基本底线。违心又违法的“好评返现”当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