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违规 两次考核”警企共管电动自行车
长江日报讯(通讯员潘峰 刘骙 张亚涛 记者魏娜)11月1日上午11时,一名没有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的武钢职工在武钢大门前被青山交警和该厂安全保卫部联合执法组拦下。因首次违法被查,民警没有处罚该名职工,而是让他现场通过二维码扫码实名认证登录,进入武汉交警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小程序,录入车辆信息和违法行为,该车主看完视频答完题,分享倡议书到朋友圈后才被放行。
10月27日,武钢下属各公司与青山交通大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此后,武汉首个警企联合执勤岗在武钢大门处联合执勤。
据介绍,青山区拥有武钢、一冶、石化、青山热电厂等大型企业,企业职工占青山区居民比例大。“全区电动自行车共计8万辆,仅武钢员工的电动自行车就有1.3万辆,这个数据占据青山区电动车数量的1/6。”青山区交通大队副大队长修华锋说,“守住企业大门,就是把住电动自行车的重要关口。”
武钢安全保卫部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李钢介绍,职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需求大、安全隐患多,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安全管理也是整个安全生产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针对职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不遵守交通法规出行等问题,严格对职工所属部门进行考核,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在警企联合整治的工作中,民警发现武钢职工的安全帽结实牢固,完全可替代头盔,于是向武钢提出方案,职工在没有专用头盔时,也可以使用安全帽替代,得到了武钢的积极响应。“上班戴安全帽安全生产,下班戴头盔安全到家”这个理念贯穿到武钢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链条中。
根据联合整治方案,凡是武钢职工上下班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武钢予以劝阻登记并通报所属单位严格兑现考核;对骑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一次违规,两次考核,即除了处罚职工个人,武钢安全保卫部也向其所在单位抄告罚单,单位也要受到内部考核。
据介绍,根据一企一策,针对企业特点制定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模式将在整个青山区大型企业中进行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