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佳木斯9月28日电(党伟军 记者姜辉)28日,黑龙江省富锦市公安局发布消息,该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1年9月,接到佳木斯市公安局转公安部推送的《有出境记录无入境记录但有境内活动轨迹》人员信息后,富锦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发现,信息中涉及富锦市居民孙某某于2018年10月出境老挝,无入境记录,但有境内多个活动轨迹。随后,孙某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向阳川派出所对其近况进行核实,查实该人目前确实在国内,且入境方式疑似为非法入境,该人疑似涉嫌偷越国边境。
富锦市公安局民警调查发现,2019年1月,马某某、高某、马某、孙某某等4人因纠纷在老挝某省与当地人械斗,造成对方受伤。老挝警方先行将4人护照扣押,处理该案件。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共识,老挝当地警方要对马某某、高某、马某、孙某某4人采取强制措施。2019年3月,马某某、高某、马某、孙某某4人产生偷渡回中国的想法,经马某春指使朱某某联系偷渡的路线和偷渡的方式,后4人偷渡回到中国云南某县境内。
2021年9月16日,富锦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一行7人奔赴1000多公里,在黑龙江省绥化市某县将马某某、高某抓获,该2人供认出本案件涉及马某春和马某。随后,富锦市公安局对马某春和马某进行上网追逃,同时专案组另一组成员在富锦市内进行搜捕工作,将马某春和马某规劝投案。嫌疑人到案后,经专案组侦查人员多次审讯,供出刘某某为运输犯罪嫌疑人偷渡回国的嫌疑人。
2021年9月23日,通过规劝,刘某某到案,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