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2021年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区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岗位募集规模,开发充足的实习岗位。截至8月30日,全区共有1647家机关事业单位发布3790个岗位,需要毕业生11253人,报名5797人,还可为5456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现有就业基地321家,提供就业见习岗位7000个。
记者了解到,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宁夏公共招聘网注册报名,网上打印《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网络报名表》,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直部门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现场办理派遣手续。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1950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840元;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为三类区,每人每月1750元。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各市、县(区)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记者 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