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银川市文明办联合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向广大市民发出“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引发市民关注。25日,本报刊发了《电动车安全头盔,为何有人不愿戴?》一文,并就不佩戴安全头盔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采访了执勤交警。
“师傅,做得好,骑行电动车就是要佩戴安全头盔。”“谢谢!上下班骑电动车,戴着头盔更安全。”8月25日上午,在银川市新华路与民族街路口,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兴庆区一大队民警张玉娥正在开展电动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倡导活动,她向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点赞,并劝导和提醒其他市民骑电动车时佩戴头盔,安全出行。
据张玉娥介绍,今年上半年,该大队辖区涉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3605起,其中电动车交通事故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70%以上。“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是1.5倍,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张玉娥还介绍了近期发生的两起案例。近日,在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与庆祥街路口,一辆轿车右转弯时与同向直行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员头部着地,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受伤;几天后,在银川市修业路汇丰花园南区门前路段,一辆出租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从监控视频可以清晰地看到,事故发生瞬间摩托车驾驶员旋转落地摔倒,头部重重撞在地上,幸运的是他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保护了头部安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了解到,今年自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银川交警围绕骑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倡导活动,在银川市10个主要路口设立了临时劝导提示点、学习教育点,通过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签订承诺书、观看事故视频、体验劝导执勤等方式,加强对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人员的劝导和提醒。
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银川交警”微信、微博集中曝光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4500人次,曝光“黑榜”配送人员47批2972人次。 (记者邱曦)
交警帮助市民正确佩戴头盔。交警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