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银川市兴庆区教育局向辖区各幼儿园印发《银川市兴庆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计划
直属公办幼儿园。41所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125个共3750人(其中28所城市幼儿园招收小班92个共2760人,13所农村幼儿园招收小班33个共990人)。2021年其他在建和正在移交的公办幼儿园,将根据建成交付和移交情况由幼儿园另行发布公告组织招生。
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3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100个共3000人(其中37所城市幼儿园招收小班97个共2910人,2所农村幼儿园招收小班3个共90人);13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39个共1170人。
招生要求及范围
年龄要求: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
招生范围:
1.直属城市6所试点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对应小区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及小区购房户子女,剩余学位招收兴庆区其他区域户籍幼儿。
2.其他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如学位充裕可依次补录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兴庆区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直至招满为止。
3.直属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周边小区、村委会兴庆区户籍幼儿入园,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小区、村委会兴庆区购房户子女、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其他区域兴庆区户籍幼儿及周边外来随迁子女,直至招满为止。
4.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原则上优先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兴庆区购房户子女和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区域幼儿入园。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幼儿园自行确定并在本园招生公告中公布。
5.非直属公办幼儿园。辖区两所非直属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政策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招生条件
兴庆区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所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户籍迁入兴庆区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3日(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之日),所招收的购房户子女房屋购买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招生工作方案发布之日)。
招生细则
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现场核验所需材料:
●处于试点幼儿园对应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户子女
1.对应小区兴庆区户籍幼儿。提供幼儿户口簿、户址所在小区的合法有效印证性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户主和购房人应是幼儿直系亲属且保持一致,幼儿户籍迁入兴庆区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如幼儿户籍属农村拆迁户暂无法做到人户一致的,需提供对应小区的拆迁安置协议或分房协议,或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
2.对应小区购房户子女。原则上应迁入户口。确有特殊原因无法迁户的,应提供幼儿户口簿、对应小区的购房合法有效印证性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未在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购房人应是幼儿直系亲属,如与幼儿不在同一户口上,还需提供购房人户口簿。
●其他区域兴庆区户籍幼儿
提供幼儿户口簿,幼儿户籍迁入兴庆区时间截止2021年8月3日。
●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兴庆区购房户子女、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
提供幼儿户口簿,兴庆区购房材料或租房协议、居住证其中一项。其中如是购房户子女,购房人应是幼儿直系亲属,购房材料为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等其中一项,不含未经公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私人购房合同或协议。
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流程
●发布招生信息:8月3日,兴庆区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如愿入学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兴庆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幼儿园招生公告。
●第一阶段:6所试点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幼儿园对应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户子女。
2.现场登记核验。8月4日至8月6日,幼儿家长(限1名,无需带领幼儿)持所需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对应幼儿园登记信息、核验证件、确认资格。幼儿园每天18时30分至19时30分对外公示当天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确定录取名单。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位数,幼儿园全部接收并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学位数时,分以下情况进行:如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已超出学位数,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不再接收购房户子女;如符合条件的户籍幼儿未超出学位数则全部接收,剩余学位面向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子女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各园应于8月7日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或参加公开摇号幼儿名单。若需进行摇号,幼儿园应制定公开摇号方案并报兴庆区教育局备案。摇号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纪检人员、教育部门、家长代表共同参与,全程监督。参加摇号的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选取并电话通知,幼儿园公示家长代表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摇号时1人摇中,则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摇中,按人数占学位名额,否则均视为未摇中。原则上摇号工作需于8月10日前完成,幼儿园于摇号完成当天对外公示入园幼儿名单。
4.公布剩余学位。8月11日,兴庆区教育局通过“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剩余学位情况。(记者高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