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启动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新华社合肥7月28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鉴于当前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决定于7月28日12时启动安徽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自7月24日起,台风“烟花”影响安徽,长江以南、江淮东部和大别山区降雨持续,累计降雨量最大超过400毫米,持续降雨造成部分地区受灾。据气象预报,7月28日、29日两天安徽省仍有强风雨,部分地区暴雨,局部大暴雨。鉴于当前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决定于28日12时启动安徽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向各市减灾救灾委、应急管理局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科学动态监测预警台风移动路径、风力和水情、汛情,全力落实预报预警预案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对重点部位再摸底、再检查,做到逐村逐户逐点排除隐患、不留死角,对危险区内人员要果断迅速转移,特别是要落实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病人、残疾人转移避险措施,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同时,还要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拨救灾款物,妥善安置转移群众,做好受灾群众帮扶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另外,要坚持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准确、高效报送灾情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