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结合经济发展实际,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5月1日起正式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税务局从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方面选取了具有代表性,且具备条件的11家试点单位,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启动培训会。
推进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是发票电子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对于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此次试点内容包括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试点时间2021年4月至10月。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后,各有关部门将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机制的形式予以固定完善,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为下一步完善我区数字经济所需的制度和标准规范,稳步实施、全面推开发票电子化改革,2025年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本次开展试点的11家企业包括:中国移动宁夏公司、中国石化宁夏石油公司、宁夏大学、宁夏银行、宁夏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伊品贸易有限公司、蒙牛乳业(银川)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记者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