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继母虐童案”一审开庭,被告人辩称是“教育式打骂”
新京报讯(记者 刘瑞明)4月15日,山西“继母虐童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被告人王某蓉在看守所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受审。王某蓉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对受害者朵朵只是“教育式打骂”。
检方指控,王某蓉在与朵朵共同生活期间,经常以殴打、体罚、指甲掐、扭身体隐秘部位等方式虐待朵朵。2020 年以来,王某蓉又多次对朵朵小肚子、大腿根部、会阴部等身体多部位进行扭掐、殴打,致朵朵全身多处皮肤破溃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构成虐待罪。
2020年春节后,被告人王某蓉多次使用钝性外力致被害人头部受伤。2020年5月14日凌晨,王某蓉发现朵朵昏迷,遂将其送医救治,经诊断,朵朵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大面积脑梗死。经鉴定,朵朵颅脑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
庭审现场,王某蓉辩称,自己只是在情急之下没有控制自己的脾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虐待罪,否认对朵朵有故意伤害的行为。
12时许,上午庭审结束,今日15时许,法院将对本案继续审理。
4月14日,朵朵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2015年,朵朵开始与王某蓉一起生活。2020年5月14日,被继母王某蓉殴打至昏迷的朵朵,被紧急从山西怀仁市送往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朵朵头部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存在大面积脑梗死。同时,身上会阴部、臀部、双侧大腿内侧有多处皮肤破溃并伴有感染,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贫血。
2020年5月15日早上,继母王某蓉被当地警方传唤。2020年5月17日,王某蓉因涉嫌虐待罪被山西省怀仁市公安局监视居住。
2021年2月9日,山西省朔州市检察院以王某蓉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