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一晚后,黄先生发现车辆被锁。记者 马美玲 摄
市民黄先生前段时间在红星美凯龙银川丽景商场的停车场停了一晚车,第二天去开车时,却被索要了500元的“罚款”,这让他觉得非常不合理。
停车一晚付了500元
黄先生反映,4月9日下午,他把车停在了红星美凯龙银川丽景商场的停车场,看完家具后没有开车就离开了商场,第二天去开车时,他发现自己的车被锁住了。随后他找到保安希望交完停车费后能将车锁给打开,可保安索要的停车费让他觉得有点不太合理,“保安跟我说停车费是50元,我说能便宜点吗,他说那就100元,我质疑这收费不合理,保安说那就500元,还说门口有提示牌,是我自己没看到。”黄先生说。
黄先生当时拨打了投诉电话并报了警,但因有急事要离开,他还是交了500元的停车费先把车开走了。“后来警察来了之后,我让他出示票据,他说没有。”黄先生说,自己在车里留了联系电话,但没人跟他沟通过晚上不能停车的事情。
商场:属于误会已将500元退还给黄先生
4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红星美凯龙银川丽景商场停车场,看到出入口设置了一块提示牌,上面写道:本停车场严禁过夜停放,一经发现过夜停车罚款500元。
随后记者一行来到红星美凯龙银川丽景商场,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并没有告知黄先生需要交500元的停车费,停车场白天停车是不收费的,晚上基本也是按照小时收费。现场,黄先生对工作人员的说法并不认可。
采访中,商场的有关工作人员联系了黄先生并退还了500元,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商场内,工作人员表示停车场的事情需要咨询物业负责人,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这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此事其实是个误会,当记者询问为什么停车过夜就要收取500元的停车费,这位负责人没有做出回答,就挂断了电话,后续记者也未能再与这位负责人取得联系。
律师:商场无处罚权
对于黄先生经历的这件事,宁夏嘉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伏宇昊表示,停车场设置的提示牌,涉及到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同时,伏宇昊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内容,做出罚款的主体为国家行政机关,而红星美凯龙银川丽景商场停车场没有法律资格做出罚款的行为,故行为违法。
监管部门:已要求商场撤除通知
黄先生将此事也反映到了市场监管部门。4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了解情况。
该局价格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负责人马力告诉记者,接到黄先生的投诉后,执法人员也到现场进行核查,红星美凯龙银川丽景商场确实是有机动车不能停放过夜的规定,但是这是商场针对内部员工的一个惩罚机制,不是对外的,商场已经将500元退还给了黄先生,同时他们也对停车场负责人进行教育指导,要求他们将停车场相关罚款通知进行拆除,避免今后再次出现此类事件。
同时,马力建议,如果消费者今后遇到类似事件,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他们会在第一时间解决处理,帮忙调解,另外针对其它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如果消费者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可以拨打12345和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记者 马美玲 马雨轩 实习生 马若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