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打造“塞上枫桥”调解品牌,促进调解工作内涵式、集约式、融合式发展。
近日,我区印发《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综合平台,有序引导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驻调解中心,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年内,县(市、区)调解中心应建尽建,80%的乡镇(街道)建成“一站式”调解中心,每个乡镇在辖区村(居)重点打造3个调解中心。
建设标准方面,《通知》要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一站式”调解中心,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排查矛盾纠纷并汇总,深入分析研判,及时预警干预,协调化解本地区跨乡镇(街道)、跨部门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或其他重大矛盾纠纷,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远程视频咨询、远程调解等便民服务;乡镇(街道)依托综治中心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一站式调解中心,聘请专职调解员负责引导、分流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诉求,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村居(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设调解中心窗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宁夏日报记者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