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获悉,我区下发相关通知,将于3月1日起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
在供水环节不合理收费方面: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在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方面: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在供气环节不合理收费方面。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居民、非居民用户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在供暖环节不合理收费方面: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
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在清理取消水电气暖相关不合理收费的同时,我区将严格界定接入工程费用分摊范围。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记者王宇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