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2月23日电 (韩璐 李绿桐)23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首批10个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中包括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案、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等。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将于今年7月15日起施行,这是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定地位,赋予了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为了适应《行政处罚法》新要求、新规定的实战检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经综合评定、公开发布了此次首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唐家利透露,此次发布的首批10个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不仅能加强行业指导,推进推广“教科书式”执法,努力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与专业本领;也能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
据了解,本次综合评定、公开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案、擅自砍伐城市树木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案、建筑工地擅自偷排直排污水案、损坏城市供水设施案、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等典型案例,涉及城市园林树木直接经济损失综合评估、城镇供水与污水水质检测、建设工程造价项目与建筑垃圾倾倒方量勘测等,需要第三方专业资质机构客观公正的评估检测,这对于指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法履职和执法查处,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性和实战操作性。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程序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具体要求,要求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予以公示,对立案启动、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执法机关要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对此,本次公开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8个案例为一般程序和2个案例为简易程序,均做到违法实事清楚、调查证据充分、执法程序规范。
据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要求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并明确要求,“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