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1月15日电 (记者 张一辰)“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主动当好陕西‘生态卫士’,率先形成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称西铁中院)副院长刘遐表示。
15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环境资源案件五周年新闻发布会,总结了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下称西铁两级法院)行政和环境资源审判取得的成绩及积累的经验。
刘遐表示,五年来,两级法院向社会发布系列《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积极协调相关省直机关在秦岭建立西北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目前已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移交生态修复资金86万元,基地内已栽植各类树木42000余株,修复面积达430余亩,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499件,审结4326件;其中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60件,审结353件,给予刑事处罚544人。
2019年,陕西省在秦岭南、北麓分别设立了“秦岭”“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原地无法修复和资源不可再生的环境资源案件中被告缴纳或赔偿的生态修复资金,投入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资源。
西铁中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朱爱琳表示,通过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探索异地修复、执行回访等制度,积极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