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才引进政策好,让我们享受到优厚的待遇。现在,在生活、工作等方面都很舒心。”12月23日,在自治区人民医院肿瘤科工作的孙亚平博士说。享受到副高职称待遇和20万元安家补助金,孙亚平在医院科室品牌建设和医疗课题研究等方面更努力。
近年来,宁夏通过出台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效果突出的人才政策,建立覆盖人才引进、培养、激励、评价、保障的长效机制,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创造了条件、搭建了舞台。
在人才引进方面,对全职引进的五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万元至220万元的安家费、每月2000元至5000元工作补助,连续补助5年。根据行业差异、项目类型、体量大小等因素,给予8万元至300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在人才培养方面,实施院士后备、领军人才、青年拔尖、青年托举人才培养工程,按照每人500万元、50万元、6万至10万元、3万元给予资助。对企事业单位选送中青年人才到专业对口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或重点高校深造,按每人每年3万元至4.5万元的标准资助。
在人才评价方面,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学历、论文、任职年限等限制,直接评聘高级职称。对基层单位实行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引导人才流向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打通了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成长通道。
在人才激励方面,对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办法,按超过20%的增长率予以批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按不低于80%的比例归科研项目完成人或研发团队所有。分层次设立“宁夏杰出人才奖”“塞上英才奖”“塞上名家”系列评选表彰,获奖人员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5万元。
在人才服务方面,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优待制度,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情况,力所能及提供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休假疗养、医疗保健等21项服务。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周转房,在宁夏全职工作满5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继续长期留任的,住房产权归其所有。
“随着人才新政红利不断释放,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数量占全区博士总量的五分之一,引进人才的数量质量逐年提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负责人说,近3年来,已为历年来全职引进和自主培养的1580余名全日制博士、重点院校重点学科硕士发放补助和安家费1.78亿元,提供1000多万元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自治区编办、人社等部门通过“绿色通道”等方式,解决了事业单位自主引进全日制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编制和岗位聘任问题,打通了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的绿色通道。(记者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