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武市检察院与法院、劳动监察部门通力协作,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帮杨某某等11名农民讨回拖欠的劳动报酬。
今年4月,灵武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条线索:宁夏某物业服务公司拖欠10余名员工6万余元工资不予支付,员工向银川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多次协调处理,物业公司经理马某某承诺于5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到期后,马某某交付现金20000元,该局按比例及时进行了发放,但仍下欠42904元工资未予支付。11名员工均系进城务工的农民,部分因拿不到工资已辞去工作,生活困难,遂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获得线索后,灵武市检察院积极与灵武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沟通协调,经过多次调查、问询,帮助11名农民工补充、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在征求申请人同意并依法对案件进行严格的综合审查评估后,决定通过支持起诉程序帮其维权。为尽快帮11名农民工讨回拖欠的工资,达到“情法兼顾、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承办检察官践行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理念,积极与法院协商沟通,畅通“绿色通道”,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对案件先行调解处理。调解时,检察官配合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的角度反复沟通、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宁夏某物业公司承诺于6月30日前优先一次性付清所欠11名员工工资,并进行司法确认。
7月初,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该物业公司已将拖欠的4万余元工资及时发放给11名农民工,实现案结事了。(记者 王潇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