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发布 四、六、八年级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统测
本报讯(记者 刘洋)《北京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发布。其中明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统测,在四、六、八年级第一学期进行,体育与健康知识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过程性考核结果与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成绩合并后,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
《管理办法》明确,过程性考核包括各区对四、六、八年级学生开展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统测,以及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对八年级学生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知识机考。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比赛、体育家庭作业、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测试的普测、抽测和现场考试,以及学生日常运动负荷监测等环节,是过程性考核的基础和延伸,要围绕过程性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的组织管理。市教委负责过程性考核的统筹、监督和指导,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过程性考核考务组织实施的总体指导。各区教委负责过程性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区教委对四、六、八年级学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统测,在四、六、八年级第一学期进行,与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的总体要求保持一致,要坚持统一考核流程、统一考核时限、统一考核仪器设备标准、统一同一年级考核场地标准。
《管理办法》还明确,各区对八年级学生开展的体育与健康知识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采用机考形式。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统测成绩记录在北京市学籍管理平台,由各区进行保存,与学生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成绩一并报送北京教育考试院。体育与健康知识机考的成绩记录在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信息平台,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保存。成绩一经录入禁止改动。过程性考核结果与九年级体育现场考试合并后,计入学生初中升学考试总成绩。
市教委按照考核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明确平台运行管理要求,确保考核组织实施、信息传输畅通和数据安全,方便数据在不同的信息管理平台之间实现共享。
《管理办法》还提出,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主体,将学校体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市、区、校教研部门要针对学生提升体质、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加强教研,将过程性考核项目、标准、测试方法等内容纳入教师日常研修课程,做好对体育教学、大课间、课后体育活动的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