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辽宁省丹东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丹东市卫健委副主任、市疾控中心主任侯晓晔通报了相关情况:疫情期间,丹东市主要采取以下举措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指定分类救治机构。凡封控区以及隔离观察人员就医一律由黄码医院(主城区暂定市人民医院)负责医疗救治工作。管控区以及防范区患者由其他医疗机构(包括专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救治工作。新冠病毒感染病例集中由定点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和方舱医院负责医疗救治工作。在新第六人民医院未建成前,使用中心医院700张床位作为定点医院,保障新冠病毒感染者医疗救治工作。
二是规范分类就医流程。除危急重症外,就医患者由社区(村居委会)出具人员身份证明方可就医。危急重症患者由120急救车辆负责转运。防范区普通患者或慢性病患者可步行或驾车就医。封控区、管控区患者由乡镇(街道)安排专门机构与对口医疗机构建立直通热线、衔接医疗服务,拨打3791111热线联系志愿者转运车队,使用专用车辆实施转运,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急诊急救管理。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一步配足配强急诊科医务人员队伍,加强院前转运和院内急救的有效衔接。以就近就医为原则,院前急救患者到院后,首诊机构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原则上要在15分钟内完成接诊和交接工作,不得以消毒消杀、科室封控、床位不足等任何理由拒诊拒收,确保危急重症患者到院后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
四是优化医疗服务措施。对不能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危急重症患者,由接诊机构第一时间完成1次抗原检测并开展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确保应诊尽诊、应收尽收。
五是规范跨区域转诊流程。为避免就医患者以及陪同人员跨区域无序流动发生医疗机构交叉感染,全市患者就医遵循就近就医和辖区首诊原则,主城区患者按照分区分类原则到市管医疗机构首诊,各县(市)患者到所在县域医疗机构首诊。受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所限,不能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疾病,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逐级转诊。出市就医原则上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请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
六是加强院前急救服务能力。要求市120紧急救援中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10秒内接听报警电话比例要达到95%以上,应答率达到100%。值班调度员根据分区分类收治要求,第一时间调度救护车辆执行转运任务。主城区保持10辆在线院前急救车辆,由各急救站所在医院负责保证人员、车辆、车载设备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市本级在现有负压救护车的基础上再增加配置20辆负压救护车以应对突发疫情转运需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县域内按照每1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的标准要求填平补齐救护车数量。
七是科学精准落实感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严格落实卡码双验。一旦核酸检测异常人员进入机构,要科学研判风险,分区域、分科室、分单元划定封控、管控范围,对急诊室、透析室等慎重实施封控、管控措施。医疗机构整体封控、管控或停诊原则上不超过2天。
八是满足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如原就诊医疗机构不能提供连续、不间断的医疗服务,及时做好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分流救治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用,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将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
九是坚持母婴安全底线。开展孕产妇摸底排查,建立疫情期间孕产妇微信群,由孕产期保健、医疗专家组成的团队在线进行健康指导。为提高封控区孕产妇救治能力,在丹东市人民医院成立封控区危重孕产妇临时救治组,确保孕产妇分类服务的医疗保障。
十是强化各项政策落实,实施综合保障举措。不断完善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互联网诊疗等结算报销制度,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落地实施。(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