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0日从宁夏财政厅获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我区下发2022年城市消费整体补助资金5000万元,每个地市1000万元。
日前我区印发《自治区支持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实行城市消费激励政策,以城市为重点,突出五个地级市消费拉动作用,采取城市整体补助、考核奖补等方式,给予一定力度的城市消费激励。据了解,此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扩大消费,通过实行城市消费整体补助,激发各地市消费活力,促进消费恢复,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我区在促进服务业发展、纾困中小微企业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当前也面临区内消费不足的压力,特别是4月份以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进一步下滑,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经营困难加剧。
“城市繁荣离不开市场繁荣。”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我区财政部门将坚持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施策,突出城市主体,整体激励,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切实加强对扩大消费的财政资金支持,以有效政策措施释放消费潜力,以促进消费升级带动服务业发展,保持经济平稳增长。(记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