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聚焦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们通过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深化产品服务创新等举措,积极支持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一季度末,宁夏涉农贷款余额2773.29亿元,同比增长13.2%;宁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类贷款余额198.26亿元,同比增长45.3%。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聚焦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完善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等举措,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根据《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加强信息共享、拓宽抵质押品范围、丰富融资渠道等方面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政策,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的牵引带动和精准滴灌作用。”该负责人介绍,通过引导金融机构以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为重点,不断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投放。同时,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帮助金融机构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级授信精准度。截至一季度末,全区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145.87亿元,同比增长31.5%。此外,该行鼓励金融机构规范开展供应链融资,持续加强与担保公司合作力度,在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同时,进一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水平。
目前,我区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多种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创新推出的“原奶供应贷”,以乳业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作质押,为供应原奶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支持。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对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名单制营销,新增预授信61亿元。宁夏银行与融资性担保公司通过以风险分担为基础、事先锁定担保代偿率上限的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信降价。截至一季度末,宁夏银行通过银担合作发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于该行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6个基点。(记者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