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上9点左右,银川市西夏区消防救援大队怀远消防救援站消防人员正在换岗点名时,一辆轿车直接停放在了消防站2号车库门口。站岗哨兵发现了这一情况,当他想要联系车主时发现竟是一辆还未挂牌的新车,车内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由于呼叫拖车需要一定时间,在这样的紧急情况下,救援站的消防人员使用拖车器协助民警将这辆私家车暂时拖到了消防队院子内。十几分钟后,车主来到了消防救援队,执勤哨兵要求车主于第二天持核酸检测证明到大队接受处理。
4月27日下午,车主来到西夏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单位,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西夏区消防救援大队最终对车主警告并罚款500元。
“非常羞愧,这样的行为以后坚决不会再发生。”车主郭先生表示,自己处于一时心急,想着只是停放几分钟就会开走,不承想这样做的潜在危害会如此之大。
银川市西夏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高一博告诉记者,执勤哨兵一般看到有人将车停靠在车库门口都会第一时间劝其驶离,把私家车停在消防站车库门口的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消防车通道是一条生命通道,在灭火和实施救援过程中发挥着的作用无法估量。“任何的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不可以堵塞、不可以锁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消防车要迅速经过路段去进行灭火救援,占堵消防车通道就相当于耽误我们宝贵的救援时间。”高一博借此事件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切不可心存侥幸占用或占堵消防通道及消防车口,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生命和财产损失。(记者 张梦婷 牛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