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记者4月27日从宁夏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加强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推进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执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日抽调执法人员组成3个执法工作组,对全区各市、县(区)执法人员运用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共对20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对照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中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执法监管清单和火电、污水处理厂、煤化工、畜禽养殖和化学药品制造五个典型行业执法清单,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落实证后管理要求,重点对排污单位排放口与许可证匹配情况、污染物总量排放及达标排放情况、自行监测要求落实情况、环境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同时,执法人员现场详细了解企业在排污许可证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指导企业依证开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执行报告上传等相关工作,确保排污许可制度落地生效。
据悉,我区将从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强化跟踪监管、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测、健全执法监管联动机制、严惩违法行为以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7个方面,切实形成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监管“宁夏特色”,推动宁夏形成企业持证排污、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新格局。(图片由宁夏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