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日前我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确定了二十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硬措施,为统筹抓好我区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三件大事提供有效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政府要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各个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的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对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等领域,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
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意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同时追究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根据《通知》,全区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同时,继续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道路交通、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燃气、民航、消防等重点领域,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顽瘴痼疾,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要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全力推动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销号清零。此外,要通过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和会商研判,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通过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等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要通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握好政策基调,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
《通知》还提出将强化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记者 王婧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