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自2020年初全面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以来,宁夏先后开展重要河流、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试点,完成了24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主体工作并通过初验审核。今年,我区将再开展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从2020年到2023年,宁夏将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按照计划,今年我区将组织对罗山、云雾山、南华山、沙坡头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天河湾黄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石嘴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共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进一步摸清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湿地、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以及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代理行使主体和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
我区还将在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自治区级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同步开展已完成的自然保护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整合入库,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统一管理。
“我们要求各市、县(区)依据本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持续推进辖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地、森林、草原、水流、湿地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成本级数据库建设和更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今年还将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已有的不动产登记、第三次国土调查、宁夏1:2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等成果资料,采用“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调查方法开展工作,确保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顺利开展。同时配合国家、自治区登记机构,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由国家、自治区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自然资源确权调查中的资料收集、通告和公告发布、权籍调查、界线核实和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记者张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