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关于推进“十四五”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印发,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区社会组织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新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获得3A(含)以上评估等级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占自治区登记社会组织比例将从当前约10%提升到25%;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占比超过80%;在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严格保持合理规模基础上,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达到3.76万人,涉及领域全覆盖。
《意见》立足当前我区社会组织实际,提出“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持续深化政治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创制,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登记审查,优化结构布局,切实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效能;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扎实有序推进制度化、网格化、多元化和专业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促进执法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品牌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通过加强政策扶持,提供培育平台,做好人才培养,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支持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使社会组织更好参与基层治理,促进社会组织作用有效发挥。(记者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