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生:用心做好简单重复的事
□ 本报记者曹天健
□ 本报通讯员 夏进学
参与侦破大案要案60余起、调解纠纷1260余起、为群众办实事1500余件、处理警情零投诉……身处公安“110”接处警工作第一线,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鞍山路派出所民警王春生,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不平凡的坚守。
今年45岁的王春生戴着一副眼镜,腰杆笔直,走起路来虎虎生风。2月14日上午,王春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辖区一家便利店店员报警称,有一名醉酒人员买完东西不付钱,睡在店里不走。王春生立刻和搭档赶到现场。
王春生来到小伙身边将他拍醒,核实小伙的身份信息并询问是否有钱付账。小伙表示自己没钱,手机也丢了。王春生于是辗转联系到他的家属,小伙家属表示会支付钱款。
王春生和战友每天都会接到各种各样的警情,无论事情大小,他们都严格按照处警流程去做。
2007年,王春生从部队转业后成为一名公安民警,十几年来,王春生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优秀品格,要求自身非常严格,时时处处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自己的一言一行中。
一次,王春生和战友接到线索,辖区威海路一处公寓内有4名涉毒犯罪嫌疑人,王春生和战友立即前往调查。这几个人的警觉性极高,发觉情况不对立刻砸开窗户企图逃跑。事不宜迟,民警一脚将房门踹开,王春生和战友冲进屋内,当场控制住两名涉案人员。为了抓住跳窗逃跑的另两名犯罪嫌疑人,王春生和战友不顾危险翻窗出去在后面紧追不舍,最终将这两人抓获。
从警十几年,王春生在春节期间一直加班加点工作,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今年1月31日除夕夜,正在派出所值班的王春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台柳路与南京路路口发现有一名醉酒男子躺在马路上。王春生和搭档董昊驾车火速赶往现场,并在途中拨打了120。
在现场,王春生与120急救人员一起对醉酒男子进行初步检查发现没有其他问题后,因男子坚决不去医院,王春生经请示分局指挥中心,将醉酒男子安全护送回家。家属对民警及时救助并深夜护送家人回家的行为十分感谢,说:“如果不是你们,根本无法想象会发生什么危险。真心地感谢你们,人民警察个个都是好样的。”
面对需要救助的百姓,王春生竭尽所能为群众排忧解难。2021年12月6日下午1点左右,家住南宁路的刘女士报警称:她5岁的孙子在海泊河公园走失了。王春生和搭档立即出警。通过调取监控查找,王春生在海慈医院内发现一名体貌特征与走失孩子相似的儿童,在确认孩子身边无监护人后,他们将小孩带回派出所。刘女士一见到孙子被民警带回来了,上前紧紧将孙子抱在怀里,喜极而泣:“如果孩子找不到,我都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
在鞍山路派出所辖区,“有困难就找王警官”成为社区群众的“口头禅”。
作为基层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王春生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壮举,但他在平凡的岗位上踏踏实实工作,默默无闻奉献,用他的热心、细心、真心和耐心,树立了一名110民警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近年来,鞍山路派出所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执法先进(示范)单位,五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四次荣立集体二等功,2008年被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鞍山路派出所所长张勇介绍,派出所能取得这样的成绩,靠的就是大家齐心协力。王春生正是这个光荣集体中的一名优秀110民警,是鞍山路派出所110队伍的一面旗帜。
“选择穿上这身警服,做人民的忠诚卫士,就意味着奉献,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有句老话叫‘君子务本’,我就是要立足本职岗位,每一个警情、每一个求助都要处理好。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用心做,只有这样才能不辱警察使命。”王春生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