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3月1日电(记者 谷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已施行一周年。3月1日,记者从江苏盐城警方获悉,去年以来,该市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和指导下,破获2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长江非法采砂案,抓获嫌疑人86名。
近年来,随着江砂价格持续走高,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在长江流域非法采砂,严重破坏水文生态。
2021年3月7日,公安部“长江大保护”举报中心接报长江安徽段非法采砂线索,为依法严惩顶风作案的不法分子,坚决做到除恶务尽,公安部决定采取异地用警措施,将该案逐层交办,指定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侦办,对非法采砂犯罪涉及的改装、盗采、过驳、运输、销售等环节全力开展彻查。
“3·07”长江非法采砂案案件协商会。 盐城警方供图盐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由该局水警支队会同建湖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侦查。在历时4个多月的艰苦循线深挖期间,盐城警方充分运用多种手段,紧盯“人、船、砂、证、案、钱”六大核心要素,从海量涉案信息中逐步明晰人员角色、厘清团伙架构、摸清作案规律、掌握通联方式、还原犯罪脉络。
在公安部统一指挥和安徽、长航公安机关的协助下,警方调集15艘执法船艇,在安徽境内4个地市对“3·07”案开展第一阶段集中收网,现场抓获涉案人员57名,查扣非法采、运砂船舶6艘,“放哨”小快艇2艘,缴获江砂1.3万余吨、现金60余万元,打掉了这个长期盘踞在长江安徽段的盗采江砂犯罪团伙。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山、李某、程某等团伙头目相互勾连,购买或租用采砂船舶,组织丁某、沈某等骨干成员多次在长江安徽段水域进行非法采砂,并通过事先联系的不特定运输船舶,将盗采的江砂运往下游芜湖等地过驳、销售。同时,为逃避执法部门监管打击,程某等人还派人盯梢执法部门船艇和人员,稍有行动动向,盯梢人员便迅速通知盗采人员撤离采砂现场。
“3·07”长江非法采砂案庭审现场。 盐城警方供图2022年3月1日,东台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首批涉案33名被告人一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决张某山等14名被告共同连带赔偿因非法采砂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5157476.86元,共同连带承担鉴定费28万元,张某山独自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135445.02元,鲍某文独自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12688.88元;14名被告就非法采砂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2021年,江苏省公安厅还指定盐城警方负责“2·26”长江非法采砂案的侦破工作。历经8个月的侦查,盐城警方成功查明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信息。2021年10月21日,在江苏省公安厅的指挥下,盐城和镇江两地警方出动100余名警力,在镇江、南通、苏州、嘉兴、宣城、蚌埠等地开展同步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查扣改装非法采砂泵船2艘。
经查,2021年8月以来,该团伙在长江镇江段非法盗采江砂13次,共1万余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3·07’案件是公安部部署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单次出动警力最多、调集执法船艇最多、现场抓获人员最多的一起案件。”盐城市公安局水警支队支队长李冬介绍,这两起非法采砂案的成功破获,实现了对长江非法采砂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有力震慑了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