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购烟屡成功,专家建议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
2月28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控烟相关规定实施情况信息交流会。与会专家认为,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烟草伤害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法律执行情况不尽人意,最新的调查评估显示,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比较多,仍存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情况。专家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要“长牙齿”,确保把控烟相关规定落实到位。
青少年购烟屡屡成功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为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后控烟相关内容的实施情况,2021年9月至12月间,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在全国抽样选取部分一线、二线和三线城市,对城市的学校周边卷烟和电子烟销售点情况、烟店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情况和未成年人购买卷烟和电子烟等情况进行了评估。
评估显示,无论是一线、二线还是三线城市,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比较多。在调查的160所中小学周边,近三分之二学校在200米内有售烟点(96所,占60.0%)、近三分之一学校在100米之内有售烟点(48所,30.0%),50米之内存在售烟点的有7所学校,占所调查学校的4.4%。
近半数的卷烟销售点没有按照法律要求摆放“禁止向未成年”售烟的标识或宣传口号。几乎所有的卷烟零售商和超三分之二的电子烟经销商都没有按照规定查验未成年人身份证明。
在8个城市共86家售烟点中,有83家店未成年人购烟成功,占比为96.5%,其中成都、上海、西安、石家庄、北京、青岛、昆明的购买成功率为100%。在7个城市70家电子烟店中,有50家店未成人购电子烟成功,占比为71.4%。
另外,评估还发现,电子烟添加多种口味,增加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吸引力。青少年及家长对电子烟缺乏正确的认识,电子烟的广告促销缺乏管制,刻意针对年轻人群的营销增加了对青少年的吸引力,且有一定误导作用。
专家建议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力度,严格追究违法者责任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主任姜垣说,从观察和调查数据看,学校周边的卷烟销售点以及在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问题上,卷烟相较于电子烟来说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需加强监管力度。
姜垣建议,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立即清除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要求所有销售卷烟和电子烟的地方在显著位置摆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加大针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的执法力度,对不执行该规定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并且通过大力宣传,让群众和零售商知道“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的投诉举报路径及其处罚措施。
据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孙佳妮介绍,儿童和青少年极容易受身边人的影响开始吸烟,“全球数据显示近九成的吸烟者是在18岁之前开始吸烟的。他们本可以大展宏图去为自己的理想去拼搏,却因为吸烟,可能早早面临着烟草和尼古丁带来的多种健康风险。”
“孩子也有健康的权利,而孩子们的健康权利需要倚赖成人为他们营造的一个健康无烟的生活环境和政策环境才能得以实现。”孙佳妮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开了一个好头,尤其是其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并让这些产品在学校周边不易获得。但要想真正达到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效果,首先需要让立法得到有效的落地和实施,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并提高法律的知晓率和依从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副主任肖琳研究员表示,大量的科学证据显示,青少年吸烟会损害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功能,并且会加速其成年后慢性病的发生。此外,尼古丁具有很强的成瘾性,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期,器官功能发育尚不完善,一旦成瘾很难戒脱。因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吸烟,一直是控烟工作的重要内容。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指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就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烟草伤害问题已经做了很多规定,目前整个社会都很关注相关规定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佟丽华建议,各省在修订地方的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时,应该进一步细化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比如建议明确规定学校“周边”的具体范围;要加大执法力度,相关执法部门应该认真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违法者的责任,还要加大对法律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相关企业、学校、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等都了解国家法律的规定,了解烟草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