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2月25日电(记者 缪超)据云南各州、市清理核实数据,截至2021年8月,云南省涉及拖欠征地补偿费的有43宗地、拖欠价款6.3200亿元。记者25日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云南大部分州市正积极开展涉及拖欠征地补偿费宗地的清欠工作,楚雄州、西双版纳州已将征地补偿费兑付到被征地农民,昆明市、文山州、大理州、丽江市已将征地补偿费兑付到乡镇、街道或土储中心、征迁指挥部等。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赵乔贵说,征地补偿费规范兑付事关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切实做好征地补偿费兑付工作,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法律规定。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征地前期工作开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二是制定区片综合地价,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形成了更加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更加规范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三是加大土地征收批前批后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群众意见建议;四是妥善处理被征地农民群众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保障被征地农民群众合理诉求。
赵乔贵称,2021年8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对历年来征地补偿费兑付情况进行清理,发现部分州、市因批后未实施征地、拟用地项目废止、资金未拨付到位等原因,未及时、足额兑付征地补偿费,违反了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被征地农民权益。根据各州、市清理核实数据,当时云南全省涉及拖欠征地补偿费的有43宗地、拖欠价款6.3200亿元,涉及7个州(市)、12个县(区)。
为追缴拖欠的征地补偿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成立工作专班,采取每月调度的方式,要求各州(市)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清欠征地补偿费工作,共分州(市)发出催办函39件,提醒函5件,电话督促22次,实地督导9次。
截至目前,云南大部分州(市)积极开展涉及拖欠征地补偿费宗地的清欠工作,楚雄州、西双版纳州已将征地补偿费兑付到被征地农民,昆明市、文山州、大理州、丽江市已将征地补偿费兑付到乡镇、街道或土储中心、征迁指挥部等,但仍有8宗地、涉及7个用地批复未开展清欠工作且未申请撤销用地批复。
下一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针对以上8宗地、7个用地批复涉及的玉溪市红塔区、元江县、新平县暂停受理除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外的土地征收报件;2022年3月31日前仍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将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移交线索至有权机关追究责任,同时撤销相应征转用地批复,责成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限期制定整改措施,暂停该县(市、区)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待整改完成验收通过后,恢复征收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