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各种App软件在给人们生活、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个人对信息保密意识的淡薄,也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2月17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耿某某盗窃案,就是熟人间套取对方信息后窃取钱款的典型案例。
犯罪嫌疑人耿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系多年好友。耿某某因陷入网络游戏及赌博泥潭无法自拔,就有了盗窃好友钱款的想法。2021年10月,耿某某利用李某某的信任,经其同意后,以领取任务奖励为名,在李某某的手机上安装了某App,同时注册账户、绑定银行卡登录,耿某某还趁机记住了李某某的账户和密码。后来,耿某某以各种理由趁李某某不备,私自登录李某某手机上的某App,先后3次向自己的账户转账共计7000元。为避免李某某发现,他还将李某某绑定银行的短信拉入黑名单。半个月后,李某某发现银行账户钱款被盗,立即报警。案发后,耿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还全部钱款。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耿某某涉嫌盗窃罪,但耿某某认罪认罚且具有悔罪表现,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黄英杨芳)